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GXCQJY26-542-26)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GXCQJY26-542-26)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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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GXCQJY26-542-26)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GXCQJY26-542-26)

    DSCQ2026C(略)

    挂牌价格

    (略)/月

    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6-23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限
    面积
    面积单位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分别(略)
    本次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租赁场所的状况以招租公告和现场实地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挂牌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基本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报名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租赁面积等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表示认可,并愿对自己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签约年限(含租金优惠)

    租金优惠

    租金递增率(含租金优惠)

    (略))

    (略))

    (略)/月)

    (略))

    备注


    1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01-1号商铺

    128.4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6,933.6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06号商铺

    139.42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7,528.68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07号商铺

    96.57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1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8,217.14

    10,000.00

    在租商铺,2026年7月2日合同到期,商铺合同到期后可交付,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4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08号商铺

    107.49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6,771.87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5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09号商铺

    117.84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6,363.36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6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1栋110号商铺

    110.34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5,958.36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7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2栋102号商铺

    308.6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12,344.0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8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2栋103号商铺

    117.2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5,276.2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9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2栋104号商铺

    173.6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7,813.3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0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2栋105号商铺

    120.36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5,416.2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1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108号商铺

    100.11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5,205.72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2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203号商铺

    98.62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1,380.68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3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204号商铺

    155.1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2,171.82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4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205号商铺

    92.4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1,294.3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5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208号商铺

    98.62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1,380.68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6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3栋209号、3栋210号商铺

    251.1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3,516.52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7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5栋101号商铺

    160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7,200.0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8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9栋101号商铺

    77.6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3,724.8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19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9栋102号商铺

    79.01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1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500.00


    5,530.70

    10,000.00

    在租商铺,2026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商铺合同到期后可交付,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0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八桂绿城·富康园9栋103号商铺

    107.12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1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略)


    1,000.00


    8,034.0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1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3号楼二层201-1号商铺

    242.11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2,905.32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2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3号楼二层201-2号商铺

    211.2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2,535.36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3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3号楼二层201-4号商铺

    211.2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2,535.36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4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一层10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

    36.69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2,017.9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5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一层101-5号商铺

    209.7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7,549.2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6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

    437.6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5,251.8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7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5号楼一层102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

    246.5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7,889.6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8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5号楼二层201-1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

    120.2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1,442.76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29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01号商铺

    51.0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1,607.4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0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1号商铺

    14.22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455.04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1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2号商铺

    13.09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418.88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2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3号商铺

    8.77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3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280.64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3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4号商铺

    4.1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123.9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4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6号商铺

    15.3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461.4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5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29-42号商铺

    324.0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5,508.8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6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43-44号商铺

    72.64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1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2,033.92

    10,000.00

    在租商铺,2026年5月13日合同到期,商铺合同到期后可交付,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7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45-46号商铺

    67.3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1,884.4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8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1层A47-58、A60号商铺

    464.31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11,607.7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39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号楼一层A63-2号商铺

    31.14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1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1,027.62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40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一层A-65、66号商铺

    87.5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500.00


    2,189.5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41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一层A-67、68号商铺

    102.06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2,551.5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42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6栋一层A-64、69号商铺

    182.0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4,187.15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43

    江南区乐贤路16-2号昊壮上贤湾3栋1层农贸市场

    1137.38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5,000.00


    2,000.00


    28,434.5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备注:


    1.房屋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以公开竞租方式取得租赁使用权的,计租时间以出租方实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移交单》。房屋移交时间延长的,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2.国有产权房项目拟出租商铺资产,租赁期为1-5年,租赁期不满2年的,无租金优惠期;租赁期满2年(含)及以上的,租金优惠期0-6个月。租期以铺面实际腾空交铺之日起计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前两年(含租金优惠)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含租金优惠),租金单价每两年递增5%。优惠1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2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3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优惠2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4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5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优惠3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6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7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以此类推计算,租金优惠期最长为6个月;每间商铺具体优惠期,按照商铺空置时间以及承租时间长短综合计算(以管段商铺管理员解释为准)。如承租户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补交租金优惠期期间的租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处理;商铺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现状。

    3.租金按每一自然月支付,按先交费后租用原则,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个月(第一个自然月剩余天数不足30天的,按日计算租金),每月最后一日前缴纳当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缴纳租金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计收所欠租金的违约金。连续两个月不足额缴纳月应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中抵扣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所欠租金的违约金等费用,并不予退还扣除后所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所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所欠费用。


    (略)/间(具体以签订装修协议的为准);装饰装修竣工后,经出租方检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凭承租方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的票据原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略)。

    (略)。


    7.承租方必须安装一次性安装烟感探测器,自行配备消防器材,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商铺内严禁住人。


    8.承租方无整体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的权利。


    9.承租方因个人原因或违约行为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补交装修期租金(如有),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处理。


    10.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略)

    11.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建筑面积(㎡)

    经营范围

    签约年限(含租金优惠)

    租金优惠

    租金递增率(含租金优惠)

    (略))

    (略))

    (略)/月)

    (略))

    备注


    26

    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二期14号楼二层201-1-1、201-1-2、201-1-3号商业配套服务用房

    437.65

    商业(除扰民类外)

    1-5年

    0-6个月

    前两年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每两年递增5%;


    1,000.00


    1,000.00


    5,251.80

    10,000.00

    空置商铺,现状出租,水电表自理,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由物业收缴,具体费用参照小区物业标准

    ——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略)MAA7F3A05D

    (略)/月

    分期


    1. 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 承租方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规定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转账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相当于租赁合同首年3个月租金的数额。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或违约解除合同的行为,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不予退回,仍需补交租金优惠期租金。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人、非法人组织需提交的材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5.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6.铺面状况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1.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文件);
    2. 个人身份证;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5. 铺面状况确认书;
    6.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 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铺面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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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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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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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铺面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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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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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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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览


    1、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房屋按现状出租,承租方以公开竞租方式取得租赁使用权的,计租时间以出租方实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承租方之日起开始,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移交单》。房屋移交时间延长的,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国有产权房项目拟出租商铺资产,租赁期为1-5年,租赁期不满2年的,无租金优惠期;租赁期满2年(含)及以上的,租金优惠期1-6个月。租期以铺面实际腾空交铺之日起计租,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前两年(含租金优惠)租金单价保持不变,满两年后(含租金优惠),租金单价每两年递增5%。优惠1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2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3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优惠2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4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5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优惠3个月的租金:即起租后前6个月按月租金50%收取,第7个月起按全额月租金收取。以此类推计算,租金优惠期最长为6个月;每间商铺具体优惠期,按照商铺空置时间以及承租时间长短综合计算(以管段商铺管理员解释为准)。如承租户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补交租金优惠期期间的租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处理;商铺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现状。

    4、租金按每一自然月支付,按先交费后租用原则,承租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缴纳第一个月(第一个自然月剩余天数不足30天的,按日计算租金),每月最后一日前缴纳当月租金,承租方逾期支付或不足额缴纳租金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计收所欠租金的违约金。连续两个月不足额缴纳月应缴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方承租房屋,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中抵扣承租方拖欠的租金及所欠租金的违约金等费用,并不予退还扣除后所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水电(维修)保证金及消防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承租方所拖欠租金及违约金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所欠费用。

    (略)/间(具体以签订装修协议的为准);装饰装修竣工后,经出租方检查,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凭承租方交纳装饰装修保证金的票据原件,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略)。

    (略)。

    8、承租方必须安装一次性安装烟感探测器,自行配备消防器材,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商铺内严禁住人。

    9、承租方无整体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的权利。

    10、承租方因个人原因或违约行为提前解除合同的,需补交装修期租金(如有),已缴纳履约保证金作为解除合同违约金处理。

    11、承租方必须按照所从事行业管理要求自行办理承租商铺在消防安全、工商、税务、市政等所有与经营行为有关的手续,尤其是特种行业的须取得特种行业的许可证后方可进场装修及经营。

    12、上述面积仅供参考,成交月租金金额不因面积的变化增加或调减。

    13、意向承租方需到现场了解商铺状况,详情请与现场管理方联系,联系(略)
    14、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15、合同期满的原承租方(略)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16、南宁(略)

    1-5年
    437.65
    m2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10-10 17:00:00


    1. 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 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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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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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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