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三衢路372号8年租赁权-3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9在网上发布:衢州市三衢路372号8年租赁权-3。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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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略)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000465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略)(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略),第3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3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住宅、商业、办公、酒店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20%
    2、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合同到期后,在承租过程中产生的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标的规划用途为商用办公(参考房产证登记信息),承租方在承租前有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后续开展经营所需各项条件等都已知晓,参与竞租时视为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含有的瑕疵,在被确认为承租人后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营业,承租人应当自行承担后果、不得要求出租方进行任何补偿。
    9、(空置)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或要求继续履行成交合同。


    租期


    8年


    有无免租期


    有


    免租期时间


    6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否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略))


    3.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略)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变更挂牌条件后,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期约定的周期
    4、选择动态报价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略)

    席经理


    (略)

    (略)


    传真


    (略)


    邮箱


    (略)


    地址


    衢州(略)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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