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兴市文化中心科技馆智能会议系统货物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非网上电子招标) 项目编号:YXS201405006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文化中心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许[2010]242、243、244、245号文及宜发改投资许[2014]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宜兴市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科技馆智能会议系统(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科技馆智能会议系统等采购、安装和调试。 2.2交货地点:宜兴市文化中心,需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生效后,60天内按需方要求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验收时间:安装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2.6质量及检验: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和供方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7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应在以上参照品牌产品中选择其中一个,并在以上承诺表中予以承诺。参照品牌列明型号系列的,承诺时也必须明确到型号系列。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网上下载详见附件。 5.2获取方式:本工程不需要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日14时00 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中标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结算资料送审后一个月内付中标价的20%;余款在财政审计结束且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具体付款按宜兴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准)。(如质保期承诺延长的,按延长的质保期逐年年均摊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7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陶都路8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申先生 电 话: 0510-8798625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龙潭西路239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51080208166 传 真: 201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