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018-440113-82-03-84805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民委员会 现对 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20-848431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122453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
四、项目概况: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安工程费约419.931484万元。主要工程包括:室外地面硬化1500平方,主楼副楼二次装修,水电配套,建筑面积2020平方米。具体以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答疑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砌筑、建筑装修装饰等)、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配套园林绿化及混凝土地面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答疑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
3、招标规模:番禺区石楼镇沙南幼儿园附属配套工程建安工程费约419.931484万元,总建筑面积202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砌筑、建筑装修装饰等)、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配套园林绿化及混凝土地面修复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招标答疑所载明的全部施工内容为准。
4、招标控制价:¥4199314.84元
六、资金来源:村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3月19日15时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网上报名时间:从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3月19日15时0分。
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3月19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15时0分,番禺部开标2室。
4、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15时00分,番禺部开标2室。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属于番禺区财政性投资 建筑工程二、三级资质 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方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0、库内企业相互间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工程的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民委员会,异议受理电话:020-84843123。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3)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开始之前完成缴纳。
3. 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或其他被拒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筑工程二、三级资质预选承包商库入库企业名单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沙南村民委员会
广东财贸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和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附件二
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筑工程二、三级资质
预选承包商库入库企业名单
| 排名 | 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筑工程二、三级资质预选承包 商库入库企业名单 |
| 1 |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广州市花都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3 | 广州市花都区住宅建设公司 |
| 4 | 广东华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5 | 广州金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6 | 广东德浩建设有限公司 |
| 7 | 广东一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8 | 广东省建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9 |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
| 10 | 广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11 | 广东东粤建设有限公司 |
| 12 | 广东恒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3 | 广州市番禺区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
| 14 | 广东大华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5 |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16 |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17 | 广东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18 |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 19 | 广东锦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20 | 广东新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21 | 广东恒地建设有限公司 |
| 22 | 广东海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3 | 广州一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24 | 广东中新建设有限公司 |
| 25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6 | 广州市第三建筑装修有限公司 |
| 27 | 广东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8 | 广东中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9 | 广东省电白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 30 | 广东泽森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