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2-08-16在网上发布:[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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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本级]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宜春市第十中学教学设备采购

    [2022-08-16]

    (略)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中心-SHC2022-040
    2、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


    项目预算


    1


    教学设备


    1





    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略)


    3、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4、交货期限: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5、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涉密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略)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投標保證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拟投标人可(略)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项目报名时间为:2022年8 月17日8:00至2022年8月24日17: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略)址: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7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 开标时间:2022年9月7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略) 10、(略)     采购单位(略)     联系(略)     联系地址:袁州区中山西路339号
    11、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略) 联系(略)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
    12、监督部门:宜春(略) 联系(略) 联系地址:宜春(略) 13、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略)站发布,不再(略) 14、质疑递交方式
    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略)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一次性提出。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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