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实验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围墙及栏杆改造)投标邀请书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7-15在网上发布:清流县实验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围墙及栏杆改造)投标邀请书。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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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实验中学教学楼修缮项目(围墙及栏杆改造)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QLJJ2026-002
    (略) 1. 招标条件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略)(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3号、5号楼走廊等公共区域栏杆拆除更换;拆除新建校园围墙;对教学区3、4、5号楼前坪、食堂门口及停车棚实施地面硬化并新建摩托车停车棚1个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为准;
    (略)
    2.5工期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完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确认
    (略)名称发(略)
    5.评标办法
    5.1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2投标邀请书发布3日后, 即2026年7月20日上午9:3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3 招标人当日(略)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2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5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根据明人社[2025 ]14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7时30 分,(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略)站”发布。
    9.联系方式
    (略)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略) (略)(略)  (盖单位公章)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怡景路350号
    (略)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86幢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屏山路209-1(县检察院旁)
     联系(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略)未处于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若提交虚假材料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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