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2层705号车位(变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3在网上发布: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2层705号车位(变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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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


    20


    25



    )川

    01执


    2754号




    本院定于




    202






    6






    年






    10






    月






    9







    日

    10时起60日止




    (变卖)(略)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




    一、


    变卖


    财产:




























    财产













    成都(略)












    变卖






    价






    (保留价)






    :






    13104






    (略)












    预交款






    :






    13104






    (略)












    加价幅度:






    200






    (略)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


    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优派立方”小区






    不动产权号






    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略)号




    (略)号:5(略)GB00289F(略)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成都


    (略)


    ;(202


    5


    )川01执


    2754


    号






    规划


    用途






    地下


    车库






    登记


    面积(㎡)






    建筑面积


    22.24


    平方米


    ,


    实际面积


    请实地查验,如有误差,买受人以此为由悔拍的不予支持


    。






    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






    本院已于2026年3月16日张贴腾退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共变卖




    成都市




    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1、-2层共计806




    个车位,均单独拍卖,挂网照片为车库内部环境照片,仅供各意向竞买人参考。实际车位对应位置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确认,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据平面图进行交付;







    2、



    本次变卖标的仅限




    成都市




    郫都区红光镇港大路39号地下室-1、-2层




    车位,不包含附属设施、加装物(如:充电桩等)。拍卖成交后




    本院以现状交付,




    竞买人在拍卖前




    务必




    到现场实地看样




    ,




    一旦参




    与




    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披露的瑕疵)




    ;







    3、



    (略))了解,




    (略),车位管理费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前述车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该小区业主的需要(有购买意向的小区业主




    应于




    202




    6




    年




    9




    月




    30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




    小区业主




    证明,经法院确认




    后可




    参与竞买




    ,




    逾期未提交




    证据证明




    的,视为放弃




    )




    ;








    5、拍卖标的已办理初始登记,未办理分户产权证,是否能办理分户产权请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审慎决定是否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为由悔拍或申请撤销拍卖,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已委托


    (略)


    对上述标的进行评估,上述标的评估价


    为


    2.34


    万


    (略)出具的



    川天成房估(

    2026)第089H号


    评估报告


    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


    变卖成交后,


    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


    【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增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



    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

    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在该期限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税费),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


    本院不再办理退税


    。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


    车位管理


    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


    送达确认成交裁定书后


    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




    3.




    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略)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

    (略)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略)交费取得竞买资格。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




    202






    6






    年






    9






    月






    30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






    6






    年






    9






    月






    30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在交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略)。





    五、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交入法院指定账户



    (





    开户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略)





    (略)






    (略)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纳保证金凭证、尾款交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

    109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






    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七、重要提示:






    1.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视为悔拍




    ,





    本院有权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预交价款的

    20%作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




    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四





    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略)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九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







    【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可联系


    (略)



    (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

    “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看样截至


    2026年9月30日。


    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淘宝


    咨询(略)

    (略)





    监督(略)
    028-8291


    (略)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略)

    )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抚琴西路

    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


    六


    年


    九


    月


    二


    十三


    日



















    标的介绍



    成都(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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