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生猪屠宰项目(EPC+O总承包)终止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生猪屠宰项目(EPC+O总承包)终止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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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公开招标][施工]农产品加工建设项目—生猪屠宰项目(EPC+O总承包)终止招标公告


    (略)。
    本项目于2026年9月17日已(略)时间:2026年10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内,收到了潜在投标人提交的《异议函》。该异议人针对招标文件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部分提出异议,认为其中关于“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投标人拟派屠宰场负责人须具备《健康证》”的资格条件设置,使得可参与投标的主体范围相对有限。
    收到异议后,招标人高度重视,立即对异议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复核。经综合评估,认为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具备参考价值。考虑到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工程建设和后期运营需合理划分责任,招标文件中关于此项资格要求,在结合新建项目实际履约场景时,其适用性和匹配度尚需进一步商榷与完善。
    为保障本项目招标工作有序开展,保障项目充分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之规定,本项目应当修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后重新招标。为此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招标活动。后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獲取招標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之规定,及时发布终止招标公告,并依据以上法律规定向各潜在投标人办理后续事宜。本项目将会重新组织招标,后续招标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终止的情况说明(9.23).PDF
    终止公告信息发布确认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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