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4在网上发布:西安理工大学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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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理工大学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

    獲取招標文件时间

    2026年09月28日至2026年10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獲取招標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预算金额


    (略)



    (略)


    项目(略)

    姜旭耀、马超


    项目联系(略)

    (略)


    采购单位


    西安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6年10月2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E2026-ZB-1183-001.1B1


    项目名称: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图像传感芯片智能检测平台)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本单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本单位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中任何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清单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代理机构于开启投标文件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略)((略))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獲取招標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略)(



    售价: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10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略)-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略)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略)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略)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1.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理工大学



    地址:

    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西安(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姜旭耀、马超



    (略)
    (略)




    (略)



    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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