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层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1在网上发布: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层管理人员公开招聘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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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2007年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我院是合肥市唯一的市属规划设计单位,现拥有城乡规划、建筑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咨询等八个甲级资质,以及土地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测绘等三个乙级资质,具有较强的综合设计能力,现有员工近300人。因工作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建筑分院主任工程师(结构专业)1人。招聘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如下:
    2.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较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与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统筹协调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影响期未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结案;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与本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存在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符合国企任职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国资国企规章、本院制度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中层管理人员情形;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7)其他不适宜招录的情形。
    2.2 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结构工程、土木工程等结构相关专业。
    2.具有结构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优先。
    4.40周岁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10年及以上结构设计工作经验,其中不少于5年结构专业负责人经历。具有央、国企甲级设计单位工作经历优先。
    5.熟悉国家及地方结构专业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主导完成复杂项目结构分析与设计,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具备3个及以上大型工程结构专业设计业绩优先。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发布公告与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评→体检和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与聘用:
    3.1发布公告与报名
    1.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制定招聘公告(略)发布,规范展示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时间、笔面试要求、体检、考察、各环节公示时长、递补、聘用和人员管理等内容。
    2.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包括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项目业绩证明等扫描件)至(略) 3.2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略)时间或调整任职资格,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入围名单及相关安排将(略)进行公示和发布。入围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3组织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10人及以下的,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适岗程度、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测评,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70 分(含),低于 70 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0人,则采取笔试+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评。
    若开展笔试,则统一组织开展考试,按笔试高低得分进入下一环节,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环节入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4 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按照1:1确定拟考察对象,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考察对象体检工作由院统一安排,费用由院承担。体检结束后,根据医院出具的相关结论进行参考,体检通过方可进入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组织宣传部负责实施。考察组根据岗位任职资格和职责要求,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走访、背景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党风廉洁情况等,研究提出聘任建议。
    3.5 递补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在体检、组织考察中不合格的,由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若递补,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以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作为优先。
    3.6 研究决定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和聘任建议等,研究确定聘任人选。
    3.7 公示和聘用
    组织宣传部对聘任人选(略)和院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院发放录用通知书,办理入职和聘任手续。
    若存在异议并明确影响录用的,则取消录用,由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若递补,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以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作为优先。
    3.8 管理和待遇
    院与录用人员首次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由院决定终止聘用关系或予以调岗。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合肥规划设计研究院薪酬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4.1.招聘政策和要求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宣传部)负责具体执行。
    4.2.应聘人员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流程。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略) 监督(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略)网址:
    附件: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UploadFile/file/(略)/(略)(略)5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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