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兰考县兰考恒大帝景小区28幢1单元1-15-2号、权证号为豫(2019)兰考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8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杞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兰考县兰考恒大帝景小区28幢1单元1-15-2号、权证号为豫(2019)兰考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482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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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止(延时除外)(略)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法院主页网址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城关乡兰考恒大帝景

    28

    幢

    1

    (略)

    1-15-2

    房产一套。




    房屋产权证号:预售商品房合同编号:

    (略)

    ,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豫(

    2019

    )兰考县不动产证明第

    (略)

    号,所在层数:

    15

    层,总楼层

    :23

    层(地上

    22

    层地下

    1

    层),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

    102.15

    平方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评估包含评估对象与建筑物密不可分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及债权债务)。




    拍卖标的信息披露:租赁情况(无);权属瑕疵(现状拍卖);财产现状(精装修);抵押权信息(有抵押)。




    评估价:

    489800

    (略),起拍价



    :



    391840


    (略),保证金:

    70000

    (略),加价幅度:

    3000

    (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


    2026


    年

    10

    月

    27

    日止


    (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




    三、拍卖方式:




    1.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2.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移。竞买人在竞买时亦应遵守该规定,否则将会对注册商标的权利变更带来危险。)




    五、本次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略)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知通知。





    特别提示:





    1.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2.


    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3.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


    有意者请亲自(略)房资格为由申请撤拍的,按悔拍处理。




    5.


    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略)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6.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改差价等费用损失,则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8.


    司法拍卖存在特殊性,本院将依法办理腾房交付,不排除交付困难、时间过长等问题的出现,请竞买人谨慎竞买。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相关规定、行政法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相应主体无法承担的,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自担风险。具体税、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

    1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有疑问的,需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






    因处置标的物产生的税费应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前依法缴纳。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标的物成交价格或以物抵债价格计算确定本次处置标的物应缴税费的种类、税率、金额,并通知相应主体依法申报。被执行人逾期未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如需法院协助征收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申请从标的物处置成交价款中扣缴的,由本院从本次拍卖款中划缴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

    2

    )不动产的买受人或者承受人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其自行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

    3

    )不动产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接受以物抵债的,如被执行人拒不缴纳应缴税费或下落不明的,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同意垫付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的,本院作出以物抵债裁定时,将在抵债金额中对申请执行人垫付的税费予以扣除。如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接收抵债财产的债权人不愿垫付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的,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的法律后果和相应法律风险应由其承担。






    (

    4

    )关于原产权人在标的物上的历史欠费(不含被拍卖房屋历次权属变更中产生的应激未缴税费),本院不负责从本次拍卖款中予以支付,最终应缴税费以拍卖成交(以物抵债)后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






    (

    5

    )本案拍卖款抵扣顺序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执行。(备注:对被处置不动产的历史欠缴税费,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向纳税人追缴。)






    (

    6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


    前与本院联系。




    八、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买受人资格、标的物买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最少两个工作日前向河南省


    开封市杞县


    人民法院办理完毕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


    开封市杞县


    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前


    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遇节假日请尽量在节假日前提交,以免系统升级带来不便)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


    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成交确认后七日)



    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


    (缴纳尾款后七日)


    (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河南省


    开封市杞县


    人民法院执行局(

    地址:河南省



    开封市杞县


    人民法院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河南省


    开封市杞县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杞县支行


    ,�(略)

    955883(略)91


    ),


    写缴款单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

    2026

    )豫

    0221

    执

    2560

    号。




    2


    、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

    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




    3


    、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

    2016

    〕

    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看样、拍卖操作、流程咨询(略)

    :




    拍卖咨询(略)
    (略)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网址:





























































    杞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标的介绍



    (略)1-15-2房产一套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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