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桐乡街道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住宅区第3幢2单元2-9-3(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杞县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桐乡街道叁合名城·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住宅区第3幢2单元2-9-3(第二次拍卖)的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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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将于




    202




    6




    年10




    月




    14





    日


    10时至202





    6




    年10




    月




    15





    日


    10时






    止(延时的除外)(略)址:









    一、拍卖标的: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桐乡街道叁合名城


    (略)2-9-3





    (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及其债权债务)。拍卖对象共计




    11




    层,拍卖对象位于




    9




    层




    ,建筑面积合计为




    147.87




    平方米




    ,




    不动产权证号:





    豫(


    2025)兰考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评估价:




    566933.58




    (略),第二次起拍价:459216.2




    (略),保证金:5




    0000




    (略),增价幅度:4




    000




    (略)。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咨询时间:





    自


    202





    6




    年9




    月28





    日起至


    202





    6




    年10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




    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特别提醒:所涉及土地、房屋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法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




    202




    6




    年10




    月




    13




    日前




    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材料。




    九



    、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日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2




    6




    年10




    月22




    日





    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杞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开封分行杞县支行,





    �(略)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辅助咨询(略)

    1



    (略)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联系地址:开封市杞县人民法院








    网址


    :






















    杞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六


    年九


    月二十八


    日












    标的介绍



    河南省开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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