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标的展示:
1. 本项目转让标的资产5辆闲置车辆,详见披露明细。
2.标的情况现场实物情况为准。 (略)对山油库。意向受让方在向河北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资产情况确认书》一并提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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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包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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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概况
标的展示:
1.标的情况现场实物情况为准。 (略)对山油库。意向受让方在向河北产权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将《资产情况确认书》一并提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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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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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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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略)按照本申请书的内容披露公告。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略) |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36142E |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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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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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黑龙江 伊春市
伊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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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和平街302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王舸 |
注册资本
业务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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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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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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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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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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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略)1043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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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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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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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关于2024年第一批资产报废及处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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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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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黑油财函【2024】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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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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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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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转让项目采取拍卖方式,意向受让方应(略)(
二、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
(1)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本项目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或转让标的资产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预估交易价款或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服务费等。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3)标的资产为转让方持有的一批闲置车辆,标的按(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进行转让和交割,不进行称重,意向受让方需根据现场情况做好评估,谨慎出价,部分闲置车辆可能存在维修、零件更换等情况,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
意向受让方必须采用安全方式装运,意向受让方须详尽了解标的拉运条件、道路运输等情况。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4)受让方需要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资产移交、拉运、车辆过户,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过户手续,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转让方存档后方可办理资产移交。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合同经转让方审批通过后(以转让方通知为准)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正式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则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
(6)同意在河北产权市场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7)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受让方将标的资产运离转让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
(8)受让方须在办理过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过户及拉运,转让方有权按照成交价款的0.5%/天,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方返还的标的资产并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或过户,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0)同意在标的资产清运结束后,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经转让方验收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11)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三、受让要求: (略)另行支付拍卖相关费用,拍卖相关费用标准以拍卖页面展示为准。 (略)在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后,3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发送《签约通知书》。
3.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4.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四、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对标的资产的回收(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污染防治要求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报名提交材料
1、根据公告要求,(略)材料。
2、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
报名材料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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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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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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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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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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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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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受让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2、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油料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部分零部件老化,发动机存在维修、车辆行驶公里数等情况,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现场进行尽职调查。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以上事项为理由要求退换标的资产,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交易成功后,需由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
4、成交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及过户主体应与报名主体一致,若不一致,将视为受让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5、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车辆过户并返回相关手续。
(2)受让方在资产交割拉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
(3)对标的资产的过户(包括不限于运输、过户手续办理等情形)未依法满足转让方要求的。
(4)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6、本项目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进行实物交割。
7、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等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资产现状的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8、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政策并承担车辆检测、保险、二手车交易税费、过户等相关费用。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9、成交后,标的资产按现状实行分别交接,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且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完成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过户登记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前往现场与转让方完成车辆移交;双方于交接清单签字确认视为双方交接完毕。
10、标的资产交接完毕,标的资产所有权由转让方转移到受让方。标的资产交接前,标的资产安全责任及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资产交接后,标的资产安全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11、本次车辆转让并交付前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等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转让并交付后与转让车辆有关的债权、债务、经济纠纷、闯红灯、交通违章、事故、营运费、保险费、运管费、年检等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12、转让车辆在所在地完成资产交割,转让方仅在所在地配合受让方完成车辆过户等相关手续。
13、本次资产转让的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交易价款及税费后出具相应发票。
14、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
15、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3%),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16、凡对项目提出咨询,请在项目公示期内前通过电子邮件咨询联系((略)(略)组织拍卖,拍卖网址: (略))。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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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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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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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2026-10-12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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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注意事项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交易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略) |
开户行(略)石家庄维明大街支行 |
账号
64960(略)(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十一)拍卖阶段,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河北产权市场、转让方、拍卖机构等)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拍卖程序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略)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的; (略)指定账户支付拍卖相关费用的。 (略)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保证事项
略 |
处置办法
无 |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
资产情况确认书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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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明细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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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情况确认书.doc |
下载
预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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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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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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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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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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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须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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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略)交易风险提示书 (略)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尊敬的意向方: (略)(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场”)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河北产权市场相关人员。
意向方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河北产权市场无法继续为意向方提供交易服务,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河北产权市场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河北产权市场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河北产权市场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河北产权市场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意向方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意向方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意向方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意向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略)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河北产权市场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意向方可能存(略)操作风险。 (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意向方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5、系统操作风险。因竞价参数设置错误导致的加价幅度偏离正常范围等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自行承担和处理,河北产权市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方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河北产权市场敬告各投资方,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河北产权市场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意向方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