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工程(第三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临武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工程(第三次)采购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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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受临武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临武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工程(第三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工程(第三次)
    2、委托代理编号:HNGLCG-2026-019
    (略)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0 %
    4、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略))

    数量

    1

    临武县人民医院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建设工程(第三次)

    详见采购需求

    166631.74

    1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请你单(略)
    2、获取文件的(略)(略)公章,一式两份)。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开标时间及(略)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時間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文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临武县人民医院门诊楼437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3开标现场要查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临武县人民医院
    地 址:临武县临武大道西延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西北角
    (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略)1301-1304房
    (略) (略)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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