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更新时间 | 2026-09-28 |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 招标联系人 | **** 登录后查看 | 联系电话 | **** 登录后查看 |
| 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 招标文件 | **** 登录后查看 |
| 招标业主单位 | **** 登录后查看 [项目信息样例] | 招标公司 | **** 登录后查看 [项目信息样例] |
| 招标关键词 |
景观园林绿化设施及产品
景观设施
其他设施及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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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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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8 18:40:53 承包资格后审 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头镇城(略)(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略) 2.1.2 建设规模:既有街区经营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对现状沿街民居、商铺、配套用房实施外立面整治提升,及临街道路改造。涉及七条街区,分别为长安路、健康路、赵家路、茱萸湾路、古玉路、玉器南路及迎宾路。本次改造不涉及大拆大建,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体系,不改变原有建筑层数、层高、室内功能,改造期间居民及使用者正常生活工作,不涉及搬迁,不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除保温层),环境改造提升总面积约90000㎡ (略)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11月2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7年01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8月06日 2.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略)质量标准:符合招标要求与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1.6 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湾头镇城市更新项目(湾头古镇老街经营环境改造提升)所包含的古玉路(茱萸湾路-健康路段)、赵家路(玉器南路-健康路段)、健康路(湾头镇北街-长安路)、玉器南路(长安路-古玉路段)、长安路(茱萸湾路-福康路段)、迎宾路(长安路-建新路段)、茱萸湾路(5号地块北侧道路-长安路段)部分沿街建筑外立面及临街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部分设施(或成品构件、道路设施)采购安装至工程完工验收并交付,配合完成报规、报建、报批,完成工程结(决)算审计、移交、工程保修等工作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1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略)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4)其他: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略)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b.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c.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06月至2026年08月内任意一个月(略)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d.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略)站予以公示。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標保證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如以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標保證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標保證金企业信用承诺函。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9月28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0月10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略)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略) 其他要求 8.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略)。 8.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略)日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人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8.5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略) 8.6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广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略)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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