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湖北省宜城市楚都大道的实物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重新拍卖第二次)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湖北省宜城市楚都大道的实物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重新拍卖第二次)。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略):湖北省宜城市楚都大道的实物资产(含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重新拍卖第二次)
    发布时间:2018-2026-09-28 15:38:18
    拍卖时间:2026-10-08 10:00:00
    拍卖(略) 预展(略) 预展时间:2026-09-28~2026-10-08
    (略)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络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依据
    (略)财产变价方案》处置债务人财产。
    二、拍卖标的介绍
    (略)管理人因处置破产财产所涉及的(略)(略)(略))。
    (略)(及其整数倍)。
    提示: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需至少在拍卖日前的三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提交书面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说明:以上内容及附件《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标的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否则责任自负。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略)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略)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等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拍卖机构或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拍卖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一)自挂拍之日起到竞拍结束前接受咨询,(略)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作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咨询或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登记手续办理、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略)管理人,(略) (二)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10:00前。
    (三)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略)管理人,(略) (五)如买受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拍卖款项(包含软件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拍卖余款等),应按相应拍卖款的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或者在管理人催告后(任何形式)仍未付清的,视为悔拍。
    (六)不管因何种原因,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悔拍人不得再次参加竞买。
    八、拍品交付
    (略)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款项(包含软件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拍卖余款等)全部缴付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管理人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拍卖财产。
    (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对能否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如能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配合。且移交过程中涉及的标的物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欠缴的水、电费、移交费用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
    (三)如本次拍卖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拍卖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如有)、土地使用费(如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自身应缴的税费。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其对拍卖标的物情况、本拍卖公告和本次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已完全了解和接受。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为由而提出异议或悔拍。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二)软件服务费: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三)拍卖服务费:本次拍卖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收取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拍卖机构缴纳拍卖费用,逾期未支付的,拍卖机构有权利追缴。
    如不能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足额交纳拍卖成交款项、软件服务费、拍卖服务费的,视同买受人违约。
    十、特别提醒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带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进行拍卖。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所展示的照片为所描述标的物梗概,此梗概仅仅是帮助竞买人形象化理解标的物,不能作为竞买人确定标的物及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法院、破产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物不存(略)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法院、管理人不承担对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不得以未咨询相关政策或对标的物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竞买成交后标的物资产按现状交付于买受人,竞买人应充分考虑预估资产的变动情况,管理人不承担实际交接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拍卖资产减少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资产减少等为理由要求管理人进行补偿或对竞价进行调整。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管理人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拍机构或管理人咨询。
    (略)
    辅拍机构(略) 管理人咨询(略)(略)管理人
    (略)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6-09-28 15:19:00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