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更新时间 | 2026-09-28 |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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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其他 | 招标文件 |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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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关键词 |
景观园林绿化设施及产品
体育设施及材料
电力自动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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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界自然资公告字[2026]15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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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界自然资公告字[2026]15号) 界自然资公告字[2026]15号 2026年09月28日 经界首市人民政府批准,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略),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 2、出让年限:居住70年、商业40年。【2026】-04号宗地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商业服务业设施占比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7%,其它详细指标按规划用地函〔2026〕11号文件执行。 3、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9日,到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出让文件。 5、按拍卖方式供应,若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三家,直接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方式出让(当只有1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挂牌;当有2家竞买人报名时,转为现场竞价)。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拍卖地点设在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摘牌时间:2026年10月21日15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20日 12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6年10月21日 15时00分 在 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中,招拍挂主持人的佣金费用由宗地买受人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竞买申请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竞买人印章,不受理邮寄及口头等其他报价方式。 (三)竞买人须(略)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开发企业参加竞买土地的资金来源须使用合规的自有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竞买人在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认真阅读地块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充分了解竞得土地后的履约条款,并对宗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且不以宗地现状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愿意及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略),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买,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可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定金。竞得人注册所在地(略) (六)出让金缴纳两种方式:(1)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金,首期土地出让价款不得低于成交后总价款的50%。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超过十二个月缴纳的按违约处理。 (七)该地块内如有地下管网及线路、电力通信设施、热力燃气设施、 地下隐藏物、埋藏物等均由出让人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规划条件通知书、《界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容积率和用途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政府将无偿收回。 (九)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定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十)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绿建要求根据界建函〔2018〕2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界首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按“净地”条件现状交付土地,并负责监督受让人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且确保无遗留问题。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十一)为持续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信息共享和网上办理,实现工程项目审批中交地、验收、交房环节同步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水平,做到“交地交验交房即办证”。在企业和群众有需求、提出申请,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①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达到办理条件后可同步申办获得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办证”。②在竣工验收阶段,符合办证条件的,同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与房屋实测绘,同步完成竣工规划核实、土地复核验收和房屋实测绘成果审核,同步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办证”。③开发企业在完成首次登记后同时交房,权利人(业主)同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办证”。 (十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外以任何理由逾期未履行上述要求的,市政府有权单方立即终止供地并没收合同定金。 (十三)根据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2022〕392号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完成土地污染状况等调查及治理与修复工作,提出是否(略) (十四)依据《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含私家庄园)列入禁止类项目。本宗住宅用地规划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禁墅相关政策,严禁审批建设别墅、私家庄园,不得通过潜伏设计、变相设计方式建设别墅类产品。 (十五)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界首市人民路1号市政府院内东C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于女士 王女士 联系(略) 开户单位:界首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略) 开户�(略) 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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