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第13号)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第13号)。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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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6]第13号)


    芜国土拍告字[2026]第13号 2026年09月28日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芜储出2616


    宗地总面积:


    47946.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山街道,东至规划经二路、南至龙山路、西至千岛湖路、北至规划纬二十一路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1.8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35.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32791.81


    零售商业用地


    6350.79


    幼儿园用地


    8803.8


    投资强度:




    保证金:


    (略)


    估价报告备案号:


    (略)BA0262|(略)BA0061|(略)BA0044


    起始价:


    (略)


    加价幅度:


    (略)


    备注: 不得用于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挂牌时间定于2026年10月20日8: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9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19日

    到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9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10月19日 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6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地块为净地出让,西侧千岛湖路杆线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架空线入地。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略)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略)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五)该宗地竞得人可选择现房销售制,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明确是否选择现房销售制,自愿选择的,给予以下支持措施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1)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须(略)手续前缴清,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须(略)手续前缴清。
    (3)开发企业可根据宗地规模分期开发建设与销售,(略);对土地使用权处于抵押状态的,支持现房销售制项目“带押网签”。
    (六)竞得人须(略)手续。
    (七)该宗地实际成交价较出让起始价产生的溢价部分,按住宅用地78%、商业用地18%、教育用地4%分摊核定。
    (八)地块东侧有一处变电站,竞得人在开发销售过程中公开告知购买人,并纳入项目销售合同。
    (九)其他详见该宗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政通路66号

    联
    系 人:胡女士、余先生、王女士、邹先生

    联系(略)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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