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秀东路3号1-6#[GXCQJY25-1204(2)-1]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明秀东路3号1-6#[GXCQJY25-1204(2)-1]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0)。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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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秀东路3号1-6#[GXCQJY25-1204(2)-1]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明秀东路3号1-6#[GXCQJY25-1204(2)-1]

    DSCQ(略)194

    挂牌价格

    (略)/月

    月租金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1-13


    不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6-10-10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标的信息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资产处置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租赁期限
    面积
    面积单位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处置方式
    披露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为南宁(略)(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资产招租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
    面积(㎡)

    出租
    用途

    挂牌价格
    (略)/月)

    (略))

    租期

    标的现状

    备注

    1

    明秀东路3号1-6#

    102.25

    除餐饮外

    30,953.14

    30,000.00

    3年

    闲置

    (略)/年·户

    2

    明秀东路3号1-7#

    42.35

    除餐饮外

    14,419.21

    20,000.00

    3年

    闲置

    (略)/年·户

    备注: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 以上标的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3. 租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2%。
    4. 装修免租期1个月。
    5. 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序号

    标的名称

    参考
    面积(㎡)

    出租
    用途

    挂牌价格
    (略)/月)

    (略))

    租期

    标的现状

    备注

    1

    明秀东路3号1-6#

    102.25

    除餐饮外

    30,953.14

    30,000.00

    3年

    闲置

    (略)/年·户

    ——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9(略)8742XN

    (略)/月

    分期


    1.意向承租方应(略)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相当于首年3个月租金额度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法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标的状况确认书;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标的状况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按手印)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自然人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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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览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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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览

    企业或其他机构报名材料
    文件名称
    操作

    标的状况确认书
    (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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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必传)

    下载

    预览


    1.标的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租金按季度缴纳。承租方在合同签订之日3天内支付第一季度的租金,从下个季度起,承租方应于上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支付下季度的租金。如遇20日为非工作日的,承租方应于20日之前最近的一个工作日提前支付。

    3.租赁标的的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于收到出租方的水电催缴单后五天内向出租方指定管理单位支付电费或向供水单位支付水费。

    4.承租方应按时足额交纳租金,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相关税费及新增的其他费用,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风险。

    5.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的房屋。承租方如确需对房屋进行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经营的,必须事先向出租方进行书面申请,待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转借。

    6.承租方可对本出租房屋进行装修,但必须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方的有关规定,所用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防火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装修前必须向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办理装修申请手续,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审批后方可实施。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同意进行的装修,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拆除或整改,如承租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拒不拆除或整改,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和物业管理方对此项装修有权拆除或整改,所需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范本。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8.南宁(略)

    3年
    102.25
    m2

    (略)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2026-10-10 17:00:00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略)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8(略)(略)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他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名称
    操作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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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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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合同范本.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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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其他方式(由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网络竞价

    (略)

    略

    类型
    文件名称
    操作
    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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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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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记录



    附件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docx
    附件2:标的状况确认书.docx
    租赁合同范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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