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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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9-28 服务热线:400-870-5191 建信发展-询比采购-JXFZ2026-XM0715-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FZ2026-XM071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1 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纳特电石狮石湖港重卡充电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的;
    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1.3 供应商和其现任单位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略)站(
    3.1.4 供应商应书面声明: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提供承诺函,格式以本采购文件中《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为准。
    3.1.5 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2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3.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专业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有相关规定可以延续的,供应商需(略)页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2.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资质(等级不限)[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 号);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则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等级不限)],并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3 供应商应具备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截止前(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 1 个单个合同充电桩功率不低于 800kW(合同名称不限,容量以合同内容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充电桩施工项目的业绩。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涵盖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合同范围及内容条款等) 及由合同甲方、施工方盖章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验收报告、验收合格通知书等)。
    3.2.4供应商应具备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个充电站运维合同。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涵盖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合同范围及内容条款等,原件备查)。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供应商必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注册证单位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及安全员 B 证扫描件(确保(略)页截图的, 须加盖供应商公章。③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
    3.2.6 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应担任过至少 1 项单个合同充电桩功率不低于 800kW(合同名称不限,容量以合同内容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充电桩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供应商必须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项目合同(至少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合同范围内容条款等);③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应提供由合同甲方、施工方盖章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②和③中任意一项需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应提供项目业主盖章出具的证明文件。
    3.2.7供应商拟派运维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3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9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请(略)址: 08:30-11:30,下午 14:00-17:30)。未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略)(厦门(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开标(略) 七、其他
    (略)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监督部门
    (略)纪检小组。
    九、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厦门(略) (略) 电    话:(略)
    电子(略)  
    (略)
    地    址: 厦门(略) (略) 电    话: (略)
    电子(略) 2026年9月28日
    公告附件:无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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