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投智能制造基地2#厂房(面积:2957.56m2)10年承租权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9在网上发布:洪投智能制造基地2#厂房(面积:2957.56m2)10年承租权。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洪投智能制造基地2#厂房(面积:2957.56m2)10年承租权




    正式披露


    项目编号:LG2026HB(略)

    |










    租赁底价



    78.079584

    (略)(首年)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出租用途










    挂牌起始日期




    (略))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略)



    出租方



    2026-09-29


    挂牌结束日期


    2026-10-16


    (略))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叶经理






    (略)




    (略)












    资产包详情










    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G2026HB(略)


    标的名称


    洪投智能制造基地2#厂房(面积:2957.56m2)10年承租权


    租赁底价


    (略)(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29


    挂牌截至日期


    2026-10-16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CEAG2TXC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10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是


    定价依据


    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


    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自租赁合同生效的第2年起,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1%。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否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租赁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承租方应支付的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资产租赁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3.承租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和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出租方提出:


    (1)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成交年租金的1个月金额)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


    (2)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况。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出租标的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等全部费用及税金;本次交易应支付给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费用,由租赁双方各自承担。


    (略)对本次资产租赁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资报字[2026]第0609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出租标的坐落于武汉(略)

    2.租赁期限:10年,无免租期。


    3.租赁用途:工业厂房。


    (略) /年进行公开招租,租金按年度支付,首期租金通过光谷联交所结算。承租方须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提前15日支付租金。自租赁合同生效的第2年起,租金标准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逐年递增1%。


    5.出租方提示:本次租赁房产存在抵押情况,如因相关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由我司承担一切责任。


    6.本次出租标的《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资报字[2026]第0609号)显示,关于本次出租标的有“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项目公示附件。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2957.56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9-29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规则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个周期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


    挂牌截止日17:00前足额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交易双方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1) 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2) 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3) 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不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略)


    租赁价格评估值


    (略)/月·m2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9-20


    评估基准日


    2026-01-16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略)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评估报告.pdf







    评估报告.pdf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