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源分公司关于河源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合作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8-24在网上发布:2026年河源分公司关于河源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合作项目询比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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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关于河源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平台建设合作项目询比公告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合作内容
    1.1合作内容:为推进河源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平台落地,通过公开询比方式引进具备技术开发、网络安全、全流程运维等技术优势的合作方建设智慧校园平台,供第三方使用。
    1.2合作(略) 1.3合作期限:3年。
    1.4收益分成:以采购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载明的智慧校园平台金额为基数,双方按照约定比例分成。
    1.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收益分成,供应商获得的最高收益分成为50%,供应商响应收益分成高于最高响应收益分成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承诺函)。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项目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自2026年02月01日起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7)(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略)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略)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略)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3
    4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8日24时00分。
    4.2获取(略) 4.2.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与应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通过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
    在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通过以下两种方法均可申领:
    a.手机端: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采易招”点击“投标登记”-“公开项目/邀请项目”找(略)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
    b.PC端:输入“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采易招”客服支撑QQ:(略)(工作日8:30-12:00,下午2:00-5:30)。
    (1)(PC端)(略)址(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略) (3)支付:网上支付(微信扫码)。
    (4)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QQ咨询客服支撑,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5)免责声明:“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8日09时00分。
    5.2纸质询比文件的递交(略)(略)),李文基((略))。
    5.3询比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4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现场开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
    6.1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略)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建设大道133号
    邮    编:517000
    (略) 电    话:(略)
    电子(略)(略)
    地    址:广东省广州(略) 邮    编:510630
    项目(略) (略) 电    话:(略)(略)(略)
    电子(略) 网    址:/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略)(略)
    9.2异议接收方式
    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邮箱(略)
     
    (略)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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