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3在网上发布:远安县丹山碧水和美乡村示范片财政奖补资金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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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AA020051-202601-01
    2.2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略)
    2.3建设(略)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建办〔2020〕39号)的规定执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现场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现场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按相关文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招标人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远安县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略)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略)缴纳有效,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社会保险需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险种);
    3.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2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略)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重要提示:①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略)址为:
    5.投標保證金:
    根据宜昌市财政局文件(宜市财采发〔2022〕4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本项目不收取投標保證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上午0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略)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略)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时间及(略) 7.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略)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7.2投标人应当(略)(略)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略)(略)技术人员,客服(略) 7.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要求,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略)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式: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略) 联系(略)(略)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项目(略) 联系(略)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号
    联系(略)       
    (略)
    2026年9月23日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略)址:
    (略),联系方式如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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