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二级网改造项目-1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2024年伊春市中心城区供热二级网改造项目-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查看详细信息请 注 册 或 登 录



    2024年伊春(略) 招标公告
    2024年伊春(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伊春(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伊春(略) 2.2建设(略)(略)立管35261米,管径为DN25-DN100;更换换热站内换热器32台、变频柜5套、补水泵3台、循环泵7台、污水泵1台、除污器3台、箱式变压器1台及配套设备管件等,项目共涉及居民30800户。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总工期:37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略)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2级或GB2(2)级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省级住建部门有关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且未(略)-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 个月(2026年07月至2026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新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6年09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除拟派项目负责人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略)-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略)-交易平台,(略)。
    6.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
    6.3开标(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獲取招標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
    8.4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略) 举报(略) 邮寄地址:伊春(略) 8.5 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现面向社会各界及潜在投标人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详见伊春市住建局公众号上关于征集伊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春(略) 地    址:伊春(略) (略) 电    话:(略)
     
    (略)
    地    址:哈尔滨(略) (略) 代理项目(略) 电    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春(略) 电    话:(略)
     
     
    日  期:2026 年09月28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略)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略)''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导航网Group | 星河经纬(北京)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 11010802023282 京ICP证 020180 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  林光明律师

    北京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大学南路大华天坛大厦六层

    版权所有 2002-2026 导航网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1124611


    • 导航网APP

    •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