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1#、2#楼冷链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3#、4#楼室内装修工程)(EPC)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EPC)(ESHF-202609FJ-007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09-28在网上发布:【鹤峰县】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1#、2#楼冷链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3#、4#楼室内装修工程)(EPC)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EPC)(ESHF-202609FJ-007001001)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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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1#、2#楼冷链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土建工程、3#、4#楼室内装修工程)(EPC)鹤峰县经济开发区农产品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EPC)(ESHF-202609FJ-(略)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HF-202609FJ-(略)1

    1.招标条件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略)   建设规模:1#汽调保鲜库、2#冷藏(冻)库冷链设备采购机电安装工程及配套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818.21㎡;3#附属用房、4#综合楼室内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238.20㎡,包含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概算、图纸、施工图预算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11-20

    (略)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①设计资质(建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设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务粮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GC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③施工资质(建筑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施工资质(机电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GC2)。(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略)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略)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冷库工程或机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项目规模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规模,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②施工(略) ③设计(略) ④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筑专业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由牵头人负责獲取招標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鹤政务发[2023]4 号文件《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以下内容均为承诺制,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格式见附件):
    (略)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2)投标人(略)站 的信用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不再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23〕42号“关于印发《恩施州“标准化安薪项目”创建标准》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略) (6)近3年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略)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略)”—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1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略)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略)
    6.投标相关事宜
    (略)技术人员,(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集体议事定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本项目不采用暗标盲评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址: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略)

      异议联系方式:(略)


      备注:


      (略)

    (略)


      招标人地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号思源小区301号


      代理地址:湖北恩施(略)

      招标人(略)

      代理(略)

      招标人(略)

      项目(略)

      招标人(略)

      代理联系(略)

      招标人电子(略)

      代理电子(略)

      招标人网址:


      代理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代理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略)

      代理银行�(略)

      行政监督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督部门地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街11号


      行政监督部门(略)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略)



    2026年09月28日

      备注: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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